宁德一男子因私怨刺伤他人致死

发布日期:2019-06-22 来源:未知 浏览量:
  • 宁德一男子因私怨刺伤他人致死
     
    6月17日23时许,宁德蕉城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,犯罪嫌疑人持匕首将一男子被捅伤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次日上午,宁德警方发出通缉令,目前行凶者已投案自首。
     
    6月17日23时许,蕉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,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西路一民房内有人被捅伤,受害人高某东(男,36岁,蕉城人)已被送往医院。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,发现郑某桥(男,44岁,蕉城人)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     
    接到报案后,当地警方连夜组织刑侦大队、蕉北派出所以及相关部门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,对案件侦查和人员抓捕工作进行详细部署落实,并上级请求增派搜救犬等力量支援,兵分多路,连夜展开追捕。
     
    专案组民警仔细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郑某桥的活动轨迹,并对其可能藏匿的地点逐一进行实地排查。同时,部分民警直接赶赴郑某桥家中,走访郑某桥家属,宣讲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,劝导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工作。
     
    6月18日11时,专案组接到消息,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。蕉城警方立即部署开展“6.17”命案犯罪嫌疑人集中追捕行动,并联合各派出所在城区乡镇粘贴协查通报,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全民参与缉凶,形成强大的抓捕声势。16时40分,在蕉城警方的积极追捕和强大的舆论压力下,郑某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     
    6月18日16时许,经过蕉城警方多方工作,犯罪嫌疑人郑某桥迫于巨大压力,主动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,至此,经过1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,“2019.6.17”故意杀人案成功破获。
     
    经初审,犯罪嫌疑人郑某桥如实供述了其因私怨怀恨在心,持匕首捅刺受害人并迅速逃离的犯罪事实,目前郑某桥已被蕉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此外,在案件侦办过程中,郑某某、杨某帮在明知郑某桥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包庇、窝藏,干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被蕉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     
    警方提醒:对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各类逃犯,亲友应主动规劝其投案自首,并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。明知是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、财物,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,公安机关将以窝藏、包庇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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